MEPC83会议上的各项提案选项
国际海事组织有三项主要政策提案可供选择,以实现航运业在2050年前后净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
下周,其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预计将批准一项温室气体燃料标准(GFS)和一项碳定价工具,以缩小绿色船用燃料之间的成本差距。
目前有三项主要方案被摆上谈判桌,其具体细节将在本周的温室气体问题工作组会议上进一步讨论。
GFS + 征费机制(ISWG-GHG 18/2/5)
获得60多个成员国支持,这些国家代表了按总吨位计算的全球超过一半的船队。
每艘船将根据上一年排放的二氧化碳当量吨数,向国际海事组织基金缴纳固定费用。价格建议范围从每吨18.75美元至150美元不等。
支持者表示,这一方案为航运业走向绿色提供了最公平、最清晰的激励,同时也筹集了足够资金来奖励小岛屿发展中国家(SIDS)和最不发达国家(LDCs)。
“该集团有可能在马尔波尔公约修正案的投票中获得必要的多数票,”瑞士大宗商品贸易商组织 Suissenégoce 在其关于MEPC83的立场文件中表示。
“话虽如此,仍有一些成员国强烈反对任何形式的征费,而大家的共同愿望是寻求更广泛的共识。”
反对征费的国家包括:安哥拉、巴西、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阿曼、巴拉圭、秘鲁、沙特阿拉伯、南非、泰国和乌拉圭。
这些国家在文件MEPC83/inf.32 中提出,征费机制在短期内成本最高,威胁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推高全球价格,并对粮食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IMO 的全面影响评估发现,若将征费收入用于支持SIDS和LDCs,该方案在2050年对全球GDP的整体冲击最小。
GFS + 灵活机制/ 信用交易提案:IMSF&F
支持者包括中国、南非和阿联酋。
该方案不是简单的征费机制,而是通过GFS来筹集资金。5000总吨以上的船舶必须报告其“实际燃料强度”(attained GFI),即其燃料排放强度,并与预设的“要求燃料强度”(required GFI)进行对比。
合规方式包括两种:一项灵活机制,允许表现不佳的船只(其实际
GFI高于要求GFI)购买表现优异船只的剩余额度(SUs)。如果SUs不足,运营商可以购买补救额度(RUs,有时也称为“赤字单位”);或支付相当于购买
RU的附加费用,收入将进入IMO基金。
然而,其对信用交易机制的建议引发了环保组织、大型航运公司和大宗商品贸易商的批评。他们指出,GFS机制可能给予液化天然气(LNG)不成比例的经济优惠,无法筹集足够资金用于绿色转型,也不能有效补偿较贫困国家。
J9桥梁/ 新加坡提案:ISW-GHG 18/J/9
由挪威的ISW-GHG 主席Sveinung Oftedal 提出。该“桥梁”方案在IMSF&F提案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等级,对违规处罚设定不同的严格程度。
UCL能源研究所的Tristan Smith博士表示,J9妥协方案之所以会失败,与IMSF&F方案失败的原因相同。
指南的问题
Suissenégoce 指出,在批准中期措施(计划于10月通过,并于2027/2028年生效)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个额外风险。
“所有这些提案都将中期措施的关键内容推迟至‘指南’中敲定,”该组织表示。
“这削弱了过渡投资的可投性,因为指南的最终版本可能要等到2027年才能达成共识。”
“更糟的是,指南可能每年都会更改,从而使长期项目的商业可行性缺乏确定性。”
Suissenégoce 认为,为应对GFS存在的缺点,应做出以下调整:确保GFS框架中赤字单位的计算与实际减排量直接挂钩;限制剩余额度的储存期限为一年,以确保向零或近零排放(ZNZ)燃料过渡的激励;禁止化石燃料用于生成合规信用。
《劳氏日报》于周五报道称,征费方案的支持者担心,欧盟可能会为了与中国达成妥协而放弃对征费的支持立场。
这些提案在MEPC83会议结束之前(4月11日)仍只是建议。但决定哪一项方案最终被纳入《马尔波尔公约》修正案、并由此转化为国际法律的协议,将在本周举行的、媒体不得旁听的ISW-GHG 19会议上达成。
来源:劳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