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优先推进长江港口绿色发展——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长江绿色港口专题调研综述

2017-04-21 11:15:26

    日前,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调研组赴长江沿线开展了绿色港口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考察长江经济带9省2市绿色港口建设、运行情况,初步摸清了现状、汇总了问题、听取了意见、明确了思路,为下一步提出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全面加快长江绿色港口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成效
    油污水上岸 多式联运无缝衔接
    一艘客船缓缓驶入重庆朝天门码头。靠泊后,船员将连接码头岸电箱的电缆接入船上的配电箱中,顿时,清洁的岸电代替了船上的柴油机发电。据统计,重庆目前共有129个码头建有岸电供电设施,使用岸电的靠港船舶约占靠港船舶总数的60%。
    此次调研的其他省(市)也积极推广应用岸电。如江苏沿江沿海港口已经投资超过9000万元,建成9套高压岸电系统和290套低压岸电系统,在内河港口建成1900套小容量供电设施。上海已完成3套高压岸电设施建设任务,95%以上的内河码头已具备低压岸电供电设施,其中黄浦江游览码头已实现岸电设施全覆盖。湖北宜昌港长江干线港口、趸船岸电使用率达90%,2016年在三峡库区锚地又建成80个自助岸电接电桩位,可同时为80艘千吨级锚地待闸船舶提供安全可靠的清洁电能。
    港口污染防治情况也是此次调研的重点之一。在我国内河第一座机械化煤码头安徽芜湖港裕溪口煤码头,投资数千万元建设的16米高的防风抑尘网封闭了煤炭堆场,形成了绿色屏障。沿江各省(市)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都大力推进散货码头的粉尘防治工作。江苏主要港口的大型煤炭、矿石堆场都建设了防风抑尘网,总长度达3.8万米;老旧散货码头粉尘综合防治率已达70%,新建码头粉尘综合防治率达到100%;建成喷淋设施覆盖堆场面积约为533万平方米,占比约33.4%。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各省也在积极行动。如浙江省开展以“三不一推”(运输船舶不违规排放油污水、船员不随意丢弃垃圾、液体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确保不泄漏、推进内河船舶清洁能源应用)为主题的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目前,内河10个油污水接收项目、400余个船舶生活垃圾接收点已正常投入使用,杭州、嘉兴等多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实现了航区内的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处理社会化运营。
    良好的物流组织可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也是推动综合运输结构性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在四川泸州港,每天都有满载集装箱的船舶从这里起程。据泸州港相关负责人介绍,泸州港是长江上游率先实现铁水联运无缝衔接的集装箱港口,目前已开通至四川成都、乐山、攀枝花及云南昆明等地的铁水联运班列。水水中转方面,2015年年底,湖南、湖北共同建设了长江水上转运中心。截至2016年年底,转运中心共为船舶提供过驳服务1万多艘次,累计转运砂石量近1亿吨。在建设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的大背景下,沿江各省(市)也在着力推进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网络建设。
    这些都是交通运输部和地方政府大力推进绿色港口建设的缩影。近年来,水运行业提升了港口基础设施绿色建设、绿色运营和绿色养护管理水平,加快了运输装备清洁化进程,取得了显著成效。

    问题
    污染物接收方案难落地 非法码头或反弹
    虽然绿色港口建设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但长江港口特别是老旧码头在建设时,受当时理念、政策、技术等条件制约,与现行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
    在港口污染物处置方面,虽然大部分地区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编制了《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建设方案》,但方案真正落地还有相当大的难度;即便得到实施,在今后的运营管理中仍存在很多困难。举例来说,目前船舶污染物接收主要受市场利益主导,除了油污水因具有一定的回收价值,接收量相对较高外,其余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化学品洗舱水上岸量较少,污染防治设施不足和部分设施利用率不高两方面的矛盾均存在。同时,港区内污染物转运与环卫部门的协调衔接机制尚未有效建立,港区污水管道与城市污水管网对接难度也较大。
    在清洁能源应用方面,由于船舶岸电建设的前期投入费用高,并且由于《电力法》的限制,船舶接入岸电后,当地电力部门不允许售电;码头投资建设岸电设施之后却无受益途径,反而可能会有一定的经济损失,导致码头企业对建设岸电设施的积极性不高。另外,目前沿江部分城市、港口缺乏LNG加注站配套设施,油气经营资质受制于商务部门油品经营网点和城市住建部门燃气经营网点布局规划,各类审批程序不明确,导致建站审批无所适从。同时,近年来国内船用柴油油价下降,船舶使用LNG燃料的成本优势也随之下降。除此之外,在三峡上游区域,LNG动力船舶在三峡过闸受到政策限制,这些都影响了船舶改用LNG燃料的积极性。
    在岸线集约利用方面,长江港口特别是中上游港口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程度不高,仍存在不少“散、乱、弱、小”码头。2015年以来,各省(市)虽然在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工作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存在反弹的可能。
    调研中也发现,在生态保护方面,各地普遍重视程度不够,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时有发生;生态修复工作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长江沿线港口能够实现景观功能、体现人文特色的几乎没有,距实现人与自然、生产与环境、港口与社会和谐统一的绿色港口发展目标尚有较大差距。

    建议
    多部门合作 综合治理闭环监管
    在部门职责方面,应从国家层面明确港口水污染、粉尘污染、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等相关部门职责。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环保、住建、海事、港口等部门的合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完善绿色港口建设联席协调机制,形成多部门综合治理、闭环监管机制。
    在政策协调方面,交通运输部门应与电力部门协调港口用电优惠政策,降低岸电运营成本,协调港方、船舶、电力部门在岸电使用上的利益关系;联合环保、水利、商务等相关部委,出台各行业支持LNG水上加注站建设的规范标准或支持其试点示范发展的政策;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天然气供气单位,为天然气进入港口提供便利条件;联合铁路部门推进重点港口铁水联运建设,真正完善疏港铁路“最后一公里”,并从规划阶段开始共同推进铁路与码头的无缝对接。
    在资金投入方面,调研的港航企业强烈表达了希望政府加大资金引导的愿望。在中央和地方已有相关资金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希望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设立长江绿色港口建设专项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采用多种资金补贴形式对港口环境污染治理、新技术新能源应用及生态保护工程等项目加以支持。
    此外,还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广泛深入开展绿色港口宣传教育、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及时发布和推介新技术、新模式和新方法。可在长江干线建设一定数量的不同类型的典型绿色港口,形成一套适合港口实际的绿色港口建设经验,引导长江港口绿色发展。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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