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南美西海岸协议组织(AWCSA)关于执行复原费率事宜

2017-03-27 17:16:04


AWCSA中的一些成员建议,自2017年5月1日起对从中国大陆运输至AWCSA范围内的所有目的地的所有商品适用500美元/20尺箱及1000美元/40尺箱的复原费率,该复原费率是在已有市场费率之上执行,并且不包括运输时所收取的其他附加费。此次复原费率是为了应对不断上涨的成本,如船舶维修保养成本、处理成本、劳动力成本、集装箱调配成本和行政管理成本等,以向托运人提供优质、稳定和可靠的服务水平。该费率水平和生效日期也适用于从AWCSA范围内的所有起运地到AWCSA范围内的所有目的地的货物运输。以上复原费率的执行纯属自愿,没有强制约束力,AWCSA的任何成员有权采取自由行动。如有疑问,请与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律师和/或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170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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