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亚洲-澳大利亚协议组织(AADA)执行复原费率事宜
2010-12-11 14:00:00
在2010年12月10日召开的电话会议上,AADA成员决定从2010年1月15日起将会执行以下自愿复原费率事宜:
商品:全部商品 从: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到:澳大利亚 生效日期:2011年1月15日 上调:250美元/20尺箱;500美元/40尺箱 以上费率上调在已有市场费率之上执行,并且不包括运输时所适用的其他附加费。理由/根据: 此次费率上调是为了应对不断上涨的成本,如内陆运输、货物装卸、设备和其它营运费用,以维持承运人优质的服务水平。中国之外:该费率水平也适用于韩国、日本。
以上复原费率的执行纯属自愿,没有强制约束力,AADA的任何成员有权采取自由行动。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律师和/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101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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