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SA洋葱指南

2010-07-23 14:00:00

在2010年7月21日的电话会议上,一致同意建议所有WTSA成员对每40尺“半开式”集装箱的干洋葱采用以下指南,有效期自2010年8月1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止。以下指南适用于从所有起运地到中国的运输,并包括目的港码头操作费(DTHC)。

从生效日期至2010年9月30日:1500美元

从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1800美元

之所以建议此项费率的上调主要是因为承运人运输此类商品的整体作业成本不断上涨,其中,承运人的保养维修成本、操作成本、集装箱调配成本都在上涨,因此需要上调这些商品的费率。另外,由于当前的经济形势,在自愿的、个别的基础上建议这些指南,目的是避免对这些商品的当前费率造成进一步的冲击,并在世界金融危机所造成的影响之后开始将这些费率回归至更加可持续的水平。夏季期间稳定的基本费率对继续改善西行费率至可持续的水平是很必要的,目的是让承运人回收成本,并有助于承运人保持在泛太平洋航线作业的整体财务的稳健性。

如上所述,这些指南从2010年8月1日起生效,原因有三个方面。第一,干洋葱是一种季节性商品,从8月初开始运输。因为该商品的季节性,承运人对该商品的费率仅截止到每年的3月份。第二,2010年季节费率于2010年3月底届期,所以,目前在承运人的运价本或协议合同中都没有该种商品的费率。因此,托运人如不采用本指导费率,运输该商品的唯一方法就是采用未列名货物的费率,而未列明货物的费率更高。因此,运输这种商品的托运人要求特定费率并尽快发布。最后,可能是最重要的一点,该种商品并没有很大的货量运往中国。在上一个季度期间,总共有5446箱干洋葱由WTSA成员从美国运至亚洲,但仅有7箱是运往中国的。因此,不管怎么样,上述指南对中国的托运人和收货人没有显著的影响。

本指南由各成员自愿遵守,没有强制约束力,各成员可以随时采取独立行动。

基于各种商业因素的考虑,WTSA已经为运至其他目的地的该种商品确立了不同的指南。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律师和/或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1007-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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