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亚洲新西兰协议组织(ANZDA)指定中国境内联络机构事宜

2010-02-08 14:00:00

经亚洲新西兰协议组织(ANZDA)全体成员讨论同意,决定自2010年2月22日起,指定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作为该组织在中国境内的联络机构。海通律师事务所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杨文贵律师/何建华律师

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六号

        时间国际A座1605室

邮编:100028

        电话:010--5867 8833

   传真:010--5867 8375

亚洲新西兰协议组织所有成员为:

中远集装箱有限公司

德国汉堡南美航运有限公司

马士基航运有限公司

马来西亚航运有限公司

商船三井有限公司

日本邮船株式会社

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

太平船务有限公司

太古轮船有限公司

公告流水号:2010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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