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太平洋稳定协议组织(TSA)

2010-02-01 14:00:00

关于第45号基本协议修订案的补充条款

在原第45号基本协议修订案的基础上,TSA成员一致同意增加以下补充条款:

在原基本协议第4条的地域范围内增加“鉴于,本协议的地理范围也应包括泛太平洋区域内的往返航程(比如:从远东的港口和站点到美国的港口和站点,以及从美国的港口和站点到远东的港口和站点的往返航程),但是仅限于以下第5.1(b)和5.1(d)款里所特别规定的范围”以及在第45号基本协议修订案的第5.1(d)条授权讨论本条中包含的环保行动的成员名单中添加“托运人”。

上述修订由各成员自愿遵守,没有强制约束力,TSA成员有权采取独立行动。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10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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