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亚洲-澳大利亚协议组织(AADA)执行复原费率事宜

2009-12-15 14:00:00

在2009年12月14日举行的电话会议上,AADA全体成员一致建议,自2010年1月15日起,对所有从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到澳大利亚的商品收取以下复原费率250美元/20尺箱,500美元/40尺箱,以上费率上调在已有市场费率之上执行,并且不包括运输时所适用的其他附加费。此次费率上调是为了应对不断上涨的成本,如内陆运输、货物装卸、设备和其它营运费用,以维持承运人优质的服务水平。该费率水平也适用于韩国、日本。

以上复原费率的执行纯属自愿,没有强制约束力,AADA的任何成员有权采取自由行动。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091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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