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亚洲新西兰协议组织(NANZDA)执行复原费率事宜

2009-10-30 14:00:00

在2009年9月17日的电话会议上,NANZDA成员一致同意执行以下复原费率:

商品: 全部商品

从: 中国大陆、中国香港及中国台湾范围内所有起运地

到: 新西兰境内的各港口和目的地

生效日期: 2009年11月1日

上调: 300美元/20尺箱

600美元/40尺箱

以上费率上调在已有市场费率之上执行,并且不包括运输时所适用的其他附加费。

理由/根据: 此次费率上调是为了应对不断上涨的成本,如内陆运输、货物装卸、设备和其它营运费用,以维持承运人优质的服务水平。

中国之外: 该费率水平也适用于韩国、日本。

以上复原费率的执行纯属自愿,没有强制约束力,NANZDA的任何成员有权采取自由行动。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09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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