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亚洲新西兰讨论协议组织(NANZDA)恢复费率事宜
2009-06-03 14:00:00
在2009年6月2日的会议上,NANZDA成员一致同意自2009年7月15日起开始执行以下恢复费率:
商品: 全部商品
从: 中国大陆、中国香港及中国台湾范围内所有启运地
到: 新西兰境内的各港口和目的地
生效日期: 2009年7月15日
拟上调: 250美元/20尺箱,500美元/40尺箱
以上费率上调在已有市场费率之上执行,并且不包括运输时所适用的其他附加费。
理由/根据: 此次上调费率是为了应对不断上涨的成本,如内陆运输、货物装卸、设备费用和其它营运费,以维持承运人的服务水平。
中国之外情况:本次费率调整也适用于韩国;日本已于4月1日上调了此费率
以上提议的恢复费率指南属于自愿,没有强制约束力,NANZDA的任何成员有权采取自由行动。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律师、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090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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