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行泛太平洋稳定协议组织(WTSA)-关于未列名货物费率指南事宜

2009-05-28 14:00:00

在2009年5月27日的会议上,一致同意建议WTSA成员对未列名货物(即:未列名商品)采用以下自愿指导费率:

路易斯安那州/长滩到中国-527美元

美国西北岸到中国-627美元

美国东海岸到中国-955美元

上述费率包含327美元(西岸)和655美元(东岸)的燃油费,但是不包括目的港码头作业操作费。该指南自2009年7月1日起生效直至2009年9月30日结束。

这些指南由各成员自愿遵守,没有强制约束力,WTSA的任何成员有权随时自由退出。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何建华律师。

公告流水号:20090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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