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澳大利亚协议组织(AADA)执行2009年第二阶段复原费率公告事宜

2009-05-01 14:00:00

在2009年4月30日的电话会议上,AADA成员一致同意执行以下复原费率:

商品: 全部商品

从: 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韩国

到: 澳大利亚

生效日期: 2009年6月1日

上调: 250美元/20尺箱

500美元/40尺箱

以上费率上调在已有市场费率之上执行,并且不包括运输时所适用的其他附加费。

理由/根据: 此次费率上调是为了应对不断上涨的成本,如内陆运输、货物装卸、设备和其它营运费用。

中国之外: 也适用于从韩国、中国大陆、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运至澳大利亚的货物

以上复原费率的执行纯属自愿,没有强制约束力,AADA的任何成员有权采取自由行动。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09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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