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区内讨论协议组织(IADA)关于2017年2月和3月综合费率上调事宜
2017年2月和3月综合费率上调
商品 |
从 |
到 |
拟执行综合费率上调金额 |
拟生效日期 |
所有商品 |
亚洲区内除以下具体区域之外的所有起运点 |
亚洲区内除以下具体区域之外的所有目的地 |
20美元/20尺箱 |
2017年2月6日 |
中国大陆 |
泰国 |
50美元/20尺箱 |
2017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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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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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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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 |
100美元/20尺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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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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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 |
泰国 |
50美元/20尺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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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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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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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 |
100美元/20尺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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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区内所有起运点 |
日本 |
50美元/20尺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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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 |
泰国 |
50美元/20尺箱 |
2017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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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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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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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 |
泰国 |
50美元/20尺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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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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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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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 |
亚洲区内所有目的地 |
50美元/20尺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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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
亚洲区内所有目的地 |
50美元/20尺箱 |
注:上述综合费率上调不适用于从马来西亚起运或运往马来西亚的货物。
理由/根据:为了客户维持稳定的服务水平,急切需要新的费率以确保承运人财务的稳健性,同时,这些新费率也是正在努力的一部分以应对不断上涨的作业成本。上述综合费率上调是自愿的,没有强制约束力,IADA的任何成员有权采取自由行动。如有疑问,请与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律师、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17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