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州海峡水路旅客运输1月10日全面实施实名制管理

2017-01-11 09:38:52

  中新网海口1月9日电 (记者 王子谦)记者9日从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琼州海峡水路旅客运输自10日起全面实施实名制管理。

  根据《规定》,海南省琼州海峡水路旅客运输(含省际长途道路旅客运输)包括海口至徐闻客滚航线(含粤海铁路)、海口至北海客滚航线。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通过先期在渤海湾和琼州海峡等部分水域开展的试点,印发《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明确琼州海峡等重点水域水路旅客运输实施实名制管理。

  根据《规定》,琼州海峡航运企业及其委托的船票销售单位、港口企业是实名制的责任主体,具体开展实名制工作。航运企业须凭乘船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销售船票,乘船人不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不予销售船票。按规定可以免费乘船的儿童及其他人员,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申领免费实名制船票。

  《规定》要求,港口企业在乘船人登船前进行实名查验,核查船、票、人、证是否相符,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人、证不一致的,不得允许其登船。乘坐跨海铁路轮渡的旅客已经在铁路客运站查验身份信息的,港口经营人可以不再对其身份进行查验。

  《规定》要求,琼州海峡水路旅客(包含乘坐省际客车的旅客)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在港口(长途客运站)售票窗口实名购买船票。并在登船前,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船票,经实名查验后,登船过海。

  《规定》所称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旅客购票和乘船时必须出示的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用来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警官证、人民警察证、护照、不满2周岁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外国人居留证、外交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海员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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