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地规则》和《IGF规则》1月1日正式生效

2017-01-05 08:30:04

 
IMO两个强制性规定——《极地规则》(Polar Code)和《IGF规则》(IGF Code)于2017年1月1日生效。
     
《极地规则》主要针对北极和南极海域恶劣的航运条件和环境挑战制定了相关安全和防污染措施。包括船上对保暖服、除冰设备、封闭救生艇供应的要求,以及确保船舶能见度可在冰、雨、雪天气下航行等。以上规定适用于2017年1月1日以后建造好的新船,而对于现有船舶,需在船舶首次检验或2018年1月1日换证检验(无论是否首次)后满足《极地规则》的相关要求。
     
《极地规则》关于环境方面的规定适用于现有船舶和新船,环境规定禁止或严格限制船舶排放石油、化工、污水、垃圾、食品废弃物和其他物质。
       
符合《极地规则》的船舶需要在北极或南极海域申请一个极地证书(Polar Certificate),进行相关评估,并获取一个极地水域操作手册。
       
另外于同日生效的规定——《IGF规则》(国际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安全规则),适用于使用天然气燃料及≥500总吨的新货船及客船。《IGF规则》旨在考虑到所涉及燃料特性,将相关船舶及其船员和环境的风险降到最低。规定包括对船舶机械、设备和系统的安装、控制和监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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