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与上海市政府签署深化合作备忘录

2012-08-13 11:35:08

  8月10日,交通运输部、上海市政府在上海共同签署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深化合作备忘录,并举行合力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阶段总结推进会。部市将重点围绕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促进邮轮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共同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该合作备忘录的签订,将有助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疏运和航运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促进航运要素的全面集聚和优化提升。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出席签字仪式并致辞。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上海市副市长沈骏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上海市常务副市长杨雄,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政策法规司司长何建中等出席仪式。

  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杨传堂为合力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阶段总结推进会暨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深化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发来贺信。贺信强调,交通运输部将与上海市进一步深化合作,协力奋进,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更好地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推动现代交通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

  李盛霖在致辞中指出,2010年1月,交通运输部率先与上海市政府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合力推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取得重要进展,集疏运体系进一步优化,港口运作效率不断提升,航运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服务产业形态进一步集聚,邮轮母港布局基本形成,建设综合试验区的探索初见成效。这些成果的取得,都有效推动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在部市合力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阶段总结推进会上,徐祖远就进一步深化合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对于促进上海实现“两个率先”、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我国交通运输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阶段,要继续完善机制,深化合作,合力推进和加快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着力把握重点,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更好地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

  签字仪式上,交通运输部发布多项措施,以积极应对航运业困难局面,促进航运业平稳发展。一是促进我国国际海运业平稳有序发展,二是完善管理促进国内航运业健康平稳发展,三是允许将融资租赁船舶视作认定企业资质的自有运力,并在上海先行试点。

  部市领导还为“北外滩航运服务总部基地”、“上海海事大学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授牌,中国船东协会也分别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些项目将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航运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来源:中国交通报 记者/孙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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