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将试点启运港退税

2012-11-07 10:27:47

    《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日前获得国务院批准。这是继山东、浙江、广东之后,国务院批准的第四个试点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厦门港被列为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同时推进厦门港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规划》突出了福建省海峡、海湾、海岛的特色,明确了试验区六大战略定位,即:深化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的核心区、全国海洋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重要基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全国海湾海岛综合开发示范区、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创新海洋综合管理试验区。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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