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重点航运企业联系制度建立实施

2013-03-20 09:34:22

  交通运输部近日决定,建立并实施两岸重点航运企业联系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准确把握海峡两岸海运市场供求关系和运行态势,深入了解和分析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为市场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增强行业管理的针对性、预见性和灵活性。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等31家两岸航运企业参与其中。

  依照“政府合理引导、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重点联系企业按运输旅客、散杂货、集装箱、化工品、油品、液化气分类选择确定,在其运输货种领域均具有一定的运力规模和代表性。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及经营范围的变化情况,重点联系企业名单将会适时调整。

  重点联系企业将按月度填写两岸航运生产和景气情况调查表,向交通运输部报送两岸运输生产和经营情况,并提出产业政策、运力调控、价格等市场行为监管、运输安全等方面的建议。

  另悉,交通运输部修订了《两岸海上直航运量统计报表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自4月1日起实施。统计报表共有集装箱班轮、旅客班轮、不定期船运营三种,由两岸航运公司直接或委托代理公司报送。
 
    (来源:中国交通报 记者/孙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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