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冰岛签署自贸协定

2013-04-16 09:02:08

  4月15日,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冰岛总理西于尔扎多蒂的共同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冰岛外交外贸部长奥叙尔·斯卡费丁松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

  根据自贸协定规定,冰岛自协定生效之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工业品和水产品实施零关税,这些产品占中国向冰岛出口总额的99.77%;与此同时,中国对从冰岛进口的7830个税号产品实施零关税,这些产品占中方自冰进口总额的81.56%,其中包括冰岛盛产的水产品。

  中冰自贸区建成后,双方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按税目数衡量均接近96%,按贸易量衡量均接近100%。

  此外,双方还就服务贸易作出了高于WTO的承诺,并对投资、自然人移动、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竞争政策、知识产权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中国—冰岛自贸区谈判于2006年12月启动并进行了4轮谈判。2009年,因冰岛提出加入欧盟申请,双方谈判中止。2012年4月,中冰两国领导人商定重启中冰自贸区谈判。后经2轮谈判,双方于2013年1月结束实质性谈判,就协定内容达成一致。

  同日上午,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会见了冰岛外交外贸部长奥叙尔·斯卡费丁松。

  高虎城说,中冰自贸区的建成不仅将为两国经贸合作建立制度性安排,有利推动双边经贸关系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将为中冰关系的长远发展注入巨大活力,对深化中欧经贸合作也具有重要示范意义。未来,中方将与冰方一道,努力做好自贸协定的实施工作,确保两国企业和人民早日从中获益。

  斯卡费丁松表示,感谢中国政府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对冰岛给予的积极支持,希望两国继续加强在地热利用、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的合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赵晋平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中冰自贸区是中国自贸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进程使得中欧的自贸区谈判取得了积极进展,有利于中国尽早扩大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自贸区谈判。

    (来源:国际商报 记者/周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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