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湄公河次区域联委会第四次会议提出:推动便运协定双边或三边合作

2013-11-25 09:31:14
   当地时间11月22日,在亚洲开发银行(亚行)的支持和协调下,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国家便利运输联合委员会(联委会)第4次会议在缅甸首都内比都举行。GMS六国(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分别率团与会。亚行和GMS发展伙伴的高级代表也出席了会议。中国代表团由交通运输部总规划师戴东昌任团长,成员来自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和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等我国家便利运输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 

  会议回顾了自2010年联委会第3次会议以来,GMS各国在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跨境运输便利化方面取得的工作进展,通过了《联委会未来三年(2013-2016)运输和贸易便利化蓝图规划》并发表了《联委会第4次会议联合声明》。会议敦促各有关方继续加快GMS六国政府间《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便运协定》)附件和议定书的批准;推动成员国之间商签和实施《便运协定》的双边或三边合作文件;继续依据市场需求增加运输行车许可证配额;开展完善口岸“单一窗口”和“一站式”检查并扩大应用范围;确定推行海关过境制度的瓶颈并研究对策;加强各边境主管机关能力建设;鼓励私营部门和运输协会的积极参与(包括在联委会项下成立担保机构分委会)等。 

  戴东昌在发言中指出,交通基础设施的联通是本地区经贸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之一,但如果没有运输便利化,基础设施的联通将无法有效发挥其应有作用。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与GMS各国共同实施《便运协定》。他介绍了过去3年中,中国与越南、老挝、泰国、缅甸等国在运输权益交换方面取得的进展;中国海关、口岸边防部门和过境担保机构在能力建设、口岸设备升级、手续简化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戴东昌在发言中高度赞扬亚行为推进GMS运输便利化付出的坚持不懈的努力,希望亚行继续为GMS各国提供相关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他最后强调,中方将一如既往地与GMS各国、亚行和GMS发展伙伴协调配合,为本地区人民的福祉和各国的共同发展与繁荣做出贡献。 

  为实现GMS各国间人员和货物的便捷流动,促进次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在亚行倡导下,老挝、泰国、越南三国于1999年率先签署了《便运协定》。柬埔寨、中国和缅甸分别于2001年、2002年和2003年先后加入该协定。根据协定,为保证各项便利运输措施的协调执行,各国须成立国家便利运输委员会,并由各国委员会组成联委会,负责协调处理《便运协定》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原则上每3年举行一次联委会会议。联委会下设高官会机制,并设有运输与海关、边防、检验检疫和担保机构4个分委会。在亚行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下,联委会机制下促成了GMS部分成员国之间双边和三边运输权益交换协议的达成,以及在GMS各国指定出入境站点实施“一站式”检查和“单一窗口”等过境便利化安排等,为实现GMS各国间货物和人员跨境运输便利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中国交通报  记者/张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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