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船东协会与山东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赴上海调研结算流程

2014-03-28 10:20:39
  

本网站讯  201435-6日,青岛船东协会信息部主任张明华与山东国际货代协会任建国副会长及中外运山东公司财务部、业务部及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相关人员一起,赴上海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及中外运华东公司进行了关于结算流程方面的调研和学习,期间专程拜会了上海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李林海秘书长、林惠政副秘书长,并与中外运华东有限公司、华东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上海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有关领导进行了详细座谈。经过本次调研我们了解到如下信息:

一、上海航运市场上下游产业链发展得要相对规范和科学,通过自1998年解决三角债以来的自律发展,现在已基本实现了电子化收付,节省了大量人力和物力,不但效率提高,而且通过与银行合作采取托收无承付的方式,有效减少甚至是消除了客户的欠款风险,通过制度建设确立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现在上海船代及货代市场形成金字塔形结构,一些有口碑和实力的大的船代和货代成为了船公司重要的订舱平台,形成了规模效应,因此市场秩序就相对理性和平稳,值得其他口岸学习和借鉴。

二、在具体结算业务方面情况汇总如下:

1.     订舱代理与船公司之间费用结算

订舱代理与船公司之间费用结算,按照与船公司签订的结算期,到期将付款申请提交银行,银行予以转账付款。

  2.出口订舱业务收款结算

1)目前上海船代大部分客户采用电子订舱的方式,少数纸面订舱,在客户订舱的船舶开航后,在网上订舱系统中向客户提供运费对账单(需签署<电子订舱协议><网上账单查询协议>,协议订舱客户需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客户需此后一周内核对并可提出更改,否则视为无条件的接受对账单记载的款项,一周后船代按对帐清单的数额向客户收取运费。

2)船代对协议客户采取托收无承付的方式,与中国银行和客户签订三方协议。对于外币,双方均需在中行开立外币账户(开始有中行和交行两家,后来因为外币单据问题,都集中在了中行),上海中行凭船代提供的已盖章的外汇委托银行收款(专用)凭证和运费账单及购付汇联主动从客户账户划至船代账户。因外币收外汇管制限制,须征得外管局同意,一直以来上海外管局对此采取默许的方式。

3)如果出现客户账户余额不足或其他原因托收不到账的情况,将会采取措施比如停止或取消客户的订舱请求、直接从其保证金里扣款或收取滞纳金等方式作为相关违约责任。

3.进口换单费用结算

目前上海船代进口换单采取电子支付方式,客户通过海运系统公共的开放的进口查询页面进行注册,详细录入公司信息,当有换单业务时,可以查询到自己应付的费用,在到船代换单之前,通过网银或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船代通过和中国银行系统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接口连接,可以在放单页面直接显示款项到账情况,费用到账后打印发票放单。收款和放单信息都可以实时反馈在公共查询平台。

总之,上海采取的出口托收和进口电子支付,可以大大降低代理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减少催收成本,减轻资金压力,值得在青岛推广,青岛船东协会与山东国际货代协会已就此进行了2次交流和沟通,论证了结合青岛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并实施的可行性,并为此紧锣密鼓做下一步的准备工作。

(来源:青岛船东协会  通讯员/张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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