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将升级
2014-04-16 10:14:48
近日,在国际劳工组织召开的日内瓦会议上,来自海员、船东和政府的三方代表一致同意修改《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新修正案要求船东为在海外港口被遗弃的海员提供经济担保和相应赔偿。
新规规定,船舶将一律持证航行,建立经济担保制度,确保船上海员利益。未按规定给海员提供保障的船舶在港口将可被扣船。据悉,修正案将于今年5月提交给国际劳工公约部门审批。
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Guy Ryder指出,上述三方的通力合作意义非凡,如果提案获批,全球被遗弃和因工伤、疾病和危害导致死亡或长期残疾的海员及其家属的权益将得到有效保护。
(来源:中国水运报 记者/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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