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王明志解读《推进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2014-06-30 14:10:18

    筑牢安全堤坝 呵护一江清水

  4月28日,李克强总理在重庆指出,在全流域建立严格的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控制污染排放总量,促进水质稳步改善,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永续利用,走出一条绿色生态的新路。

  长江沿江工业尤其是石化化工工业布局集中,水路运输成为沿江石化化工产业原料和产品运输的重要途径。同时,长江也是沿江地区重要的水源地,长江干线沿线共有生活和工业取水口400多处,涉及人口约1.4亿。近年来,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量快速增长,其运输生产安全风险也不断上升。保障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部门面前亟须解决的问题。

  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多次调研,反复研究讨论,形成了多方面、跨部门联合推进的工作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推进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要求完善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体系,提升运输安全水平,保障长江沿岸居民饮用水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沿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创造良好环境。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王明志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围绕《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进行深入解读。

  记者:《方案》对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提出了更高的安全保障要求,部署了主要任务,如何落实?

  王明志:针对《方案》部署的四项主要任务,我们提出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防治,提高沿江化工产业安全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二是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推进危险化学品动态监管信息互联共享;

  三是建立适运性评估制度,降低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

  四是改善运输装备及设施,提高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本质安全水平;

  五是提高危险化学品应急能力,筑好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最后防线。

  记者:源头防治方面,《方案》提出优化沿江化工产业布局,提高化工园区风险防控能力的用意何在?

  王明志:近年来,沿江有关省市纷纷上马石化化工项目,长江沿江省市化工产量约占全国的46%,是我国重要的石化化工产业走廊。虽然各地在上马石化化工项目前,进行了园区规划、环境评价、安全评估,但并未统筹考虑整个长江水系的生态环境承载力和运输系统承载力。

  因此,亟须从国家层面统筹规划布局沿江石化化工产业,规范沿江两岸化工园区发展。已建成的沿江化工园区,有必要开展区域安全和环境风险及应急能力评估,完善安全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不符合布局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实施搬迁改造,从根本上解决沿江危险化学品生产及运输安全问题;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则必须严格进行安全、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审查。

  记者:《方案》提出构建长江危险化学品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形成监管合力,目前这一方面有哪些进展?

  王明志:建立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动态监管信息平台是《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也是建立完善长江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安全综合监管体系的重要基础。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和事故应急涉及交通、安全监督、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消防、工业和信息化等多个部门和沿江各省市政府,各部门相互间还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应急协调联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长江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方案》提出了明确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建立完善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动态监管平台,实现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动态监管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危险化学品的流向和状态,保障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为建立动态监管和应急联动机制,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2013年12月,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和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签署了《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2014年,交通运输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建设的通知》,重点加强预警监控、信息互通、应急协同、应急保障、科技创新、宣传教育及培训六个方面的合作,努力探索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交通运输和环境安全,与其他部门的应急联动也正在进一步推进中。

  记者:《方案》提出尽快制定出台《内河危险化学品禁运目录》,建立适运性评估制度,这对降低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有何意义?

  王明志:由于部分危险化学品易溶于水、毒性大,一旦泄漏入水,目前的技术手段难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合理地控制危害性大、处置难度大的危险品进入长江,成为当前技术条件下的最好选择。

  2011年修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通过内河水域运输国家禁止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由交通运输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制定并公布禁运范围。

  此次《方案》明确提出,要尽快制定出台《内河危险化学品禁运目录》,从制度层面控制不宜内河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进入长江水域;同时,针对新的危险化学品,要开展适运性评估,确定运输条件,加强把关,从源头降低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

  记者:《方案》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加强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备设施建设,目前这一方面有哪些做法?

  王明志:单壳散装化学品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危险品船专用锚地少及洗舱水处理能力不够,存在运输安全和水域污染风险,是《方案》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

  2009年,交通运输部联合地方政府制定出台《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用三年时间提前淘汰了三峡库区的单壳化学品船;2013年,又出台《“十二五”期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将长江中下游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纳入限期淘汰范围,涉及约1200多艘船龄长、技术状况堪忧的危险化学品船舶。

  专用锚地不足、船舶锚泊困难也是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薄弱环节。长江江苏段目前只有8处危险化学品船舶专用锚地,不能满足危险化学品船候泊、应急避险的需要。更为突出的问题是,危险化学品船公共洗舱站和洗舱水接收设施极为缺乏,导致散装化学品船洗舱及洗舱水接收困难,增加了水域环境污染风险。此次《方案》明确要求,要加快专用锚地、洗舱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和企业投资,以彻底扭转危险化学品船舶专用锚地不够、洗舱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局面。

  记者:近年来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事故频发,给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敲响了警钟。《方案》提出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目前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怎样?

  王明志: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在长江沿岸规划建设了溢油应急储备库,配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设备,目前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船舶溢油应急体系,具备了200吨溢油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

  但目前应对非油类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还严重缺乏。主要表现在没有针对非油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储备,缺乏专业化的应急队伍等,且由于长江上目前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超过250种,增加了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难度。

  对此,《方案》提出了系统的解决方案,要求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完善长江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资源储备和维护运行制度,同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全面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来源:航运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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