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主要港口年内首次上调港杂费

2016-09-02 09:28:14

  为缓解目前港口的经营压力,环渤海主要港口决定自9月1日起停止执行港口作业包干费优惠政策,并按照统一对外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秦皇岛港和国投曹妃甸分别取消6月1日和4月26日起对港口作业包干费实行的3元/吨的优惠政策,唐山曹妃甸港和国投京唐港也停止相应的优惠协议。

  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秦皇岛港内贸煤方面,末煤、混煤港杂费由原来的19.5元/吨上调至22.5元/吨,块煤、原煤和焦煤港杂费上调至26元/吨;而外贸煤(末煤、混煤)港口作业包干费增加至24.45 元/吨。国投京唐港内贸煤方面,末煤、混煤港杂费合计16.5元/吨,原煤作业包干费增至20元/吨;而外贸煤上调至18.45元/吨。唐山曹妃甸港也决定终止之前所有优惠协议,火运煤、自卸车汽运煤和非自卸车汽运煤的港杂费分别上调至13.5元/吨、13.5元/吨和17元/吨。

  年初以来,在市场需求冷淡和货源分流的双重压力下,为争取大秦线有限的货源和日趋减少的客户群,环渤海主要港口相继下调港杂费,促使大秦线配套港口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其中,秦皇岛港先后于4月18日和6月1日下调港杂费1元/吨和3元/吨,并对专用场地客户阶梯型全量返还0.5-3元/ 吨,进一步降低客户的综合成本;而曹妃甸港也于4月26日对大客户的港杂费在10.5元/吨的基础上,继续予以优惠。紧随其后,京唐港也出台新的收费政策,承诺将港口作业包干费降至13.5元/吨。

  而进入7月份,在去产能政策和下游季节性需求的带动下,煤炭市场出现阶段性回暖迹象,截止8月17日,8月份大秦线煤炭日均运量达 94.08 万 吨,较 7 月份增加 12.86 万吨;而大秦线发运秦皇岛港和曹妃甸港方向的日均煤车数量,分别较7 月份增加510 和489 车。尽管发运情况有所好转,但是港口货源持续紧俏,船等煤屡见不鲜,以秦皇岛港为例,截止8 月29 日,本月秦皇岛港日均库存仍维持低位,仅287万吨,较7月份同期减少16.4万吨,日均锚地船舶数较7月份增加16.4艘至58艘。

  9月将至,此次环渤海主要港口相继上调港杂费,是供给侧改革作用下煤市回暖的体现,且在尽量保持各自原有竞争能力的前提下,缓解了各港经营困难的局面;与此同时,也将增加部分煤企和贸易商的成本,而在看涨预期下,这部分费用将间接转嫁至下游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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