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强调发展现代化港口集群

2015-08-21 15:09:54
据中港网消息,8月20日,国务院公开发布《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5〕42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在内水和领海主体功能区的优化开发区域中,针对不同海域,多次强调要培育和发展现代化港口集群。
  
我国由北向南依次濒临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拥有大陆岸线1.8万多公里,有辽东、山东、雷州三个半岛,渤海、琼州、台湾三个海峡,以及17条主要入海河流和众多港湾。目前我国拥有海洋生物2万多种,其中海洋鱼类3000多种;海洋石油和天然气资源量分别约240亿吨和16万亿立方米,滨海砂矿资源储量超过30亿吨,海洋可再生能源理论蕴藏量6.3亿千瓦,自然深水岸线400多公里,深水港址60多处,滩涂面积3.8万平方公里。
  
海洋是国家战略资源的重要基地。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进一步优化海洋空间开发格局,国务院编制了本《规划》。该《规划》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形成海洋主体功能区布局的基本依据,是海洋空间开发的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规划范围为我国内水和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及其他管辖海域(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规划》将海洋主体功能区按开发内容分为产业与城镇建设、农渔业生产、生态环境服务三种功能。依据主体功能,将海洋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四类区域。
  
其中,优化开发区域包括渤海湾、长江口及其两翼、珠江口及其两翼、北部湾、海峡西部以及辽东半岛、山东半岛、苏北、海南岛附近海域,规划内容如下:
  
辽东半岛海域。包括辽宁省丹东市、大连市、营口市、盘锦市、锦州市、葫芦岛市毗邻海域。加快建设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优化整合港口资源,打造现代化港口集群。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健康养殖,加强辽河口、大连湾、锦州湾等海域污染防治,强化陆源污染综合整治。
  
渤海湾海域。包括河北省秦皇岛市、唐山市、沧州市和天津市毗邻海域。优化港口功能与布局,推动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和集约化养殖。加快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精细化工业等产业发展,控制重化工业规模。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开展海岸生态修复和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监视监测和海洋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强化石油勘探开发区域监测与评价,提高溢油事故应急能力。
  
山东半岛海域。包括山东省滨州市、东营市、潍坊市、烟台市、威海市、青岛市、日照市毗邻海域。强化沿海港口协调互动,培育现代化港口集群。加快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滨海旅游目的地。开展现代渔业示范建设。推进莱州湾、胶州湾等海湾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有效防范赤潮、绿潮等海洋灾害对海洋环境的危害。
  
苏北海域。包括江苏省连云港市、盐城市毗邻海域。有序推进连云港港口建设,提升沿海港口服务功能。统筹规划海上风电建设。以海州湾、苏北浅滩为重点,扩大海洋牧场规模,发展工厂化、集约化生态养殖。加快建设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建成我国东部沿海重要的湿地生态旅游目的地。
  
长江口及其两翼海域。包括江苏省南通市、上海市和浙江省嘉兴市、杭州市、绍兴市、宁波市、舟山市、台州市毗邻海域。整合长三角港口资源,推动港口功能调整升级,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提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整体水平。发展生态养殖和都市休闲渔业。控制临港重化工业规模。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及长江流域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大长江中下游水环境治理力度。加强杭州湾、长江口等海域污染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严格海洋倾废、船舶排污监管,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完善台风、风暴潮等海洋灾害预报预警和防御决策系统。
  
海峡西部海域。包括浙江省温州市和福建省宁德市、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毗邻海域。推进形成海峡西岸现代化港口群。发挥海峡海湾优势,建设两岸渔业交流合作基地。突出海洋生态和海洋文化特色,扩大两岸旅游双向对接。加强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构建沿岸河口、海湾、海岛等生态系统与海洋自然保护区条块交错的生态格局。完善海洋灾害预报预警和防御决策系统。
  
珠江口及其两翼海域。包括广东省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阳江市、茂名市、湛江市(滘尾角以东)毗邻海域。构建布局合理、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珠三角现代化港口群。发展高端旅游产业,加强粤港澳邮轮航线合作。加快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及生态环境修复。严格控制入海污染物排放,实施区域污染联防机制。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伏季休渔和禁渔期、禁渔区制度。健全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
  
北部湾海域。包括广东省湛江市(滘尾角以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毗邻海域。构建西南现代化港口群。积极推广生态养殖,严格控制近海捕捞强度,合理开发渔业资源。依托民俗文化特色,发展具有热带气候、沙滩海岛、边关风貌和民族风情的特色旅游。推动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强化船舶污染治理。加强珍稀濒危物种、水产种质资源及沿海红树林、海草床、河口、海湾、滨海湿地等保护。
  
海南岛海域。包括海南岛周边及三沙海域。加大渔业结构调整力度,实施捕养结合,加快海洋牧场建设。加强海洋水产种质资源保存和选育。有序推进海岛旅游观光,提高休闲旅游服务水平。完善港口功能与布局。严格直排污染源环境监测和入海排污口监管。加强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保护。
  
另外,重点开发区域包括城镇建设用海区、港口和临港产业用海区、海洋工程和资源开发区。其中,港口和临港产业用海区,是指港口建设和临港产业拓展所需海域。港口和临港产业用海应满足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要求,合理布局,促进临港产业集聚发展。控制建设规模,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趋同化。严格环境准入,禁止占用和影响周边海域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河口行洪区和防洪保留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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