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与中东欧16国探讨设立国家金融公司

2015-11-26 09:18:46
   11月24日,阿尔巴尼亚、波黑、保加利亚、中国、克罗地亚、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其顿、黑山、波兰、罗马尼亚、塞尔维亚、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等17个国家(“16+1”合作),正式宣布达成《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

  据人民日报11月25日报道,规划明确了17国在经济合作;互联互通合作;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金融合作;农林与质检合作;科技、研究、创新与环保合作;文化、教育、青年、体育和旅游合作;卫生合作;地方合作等九大领域58项内容方面的合作项目。

  规划指出,鼓励并支持16+1互联互通合作与欧盟现有核心交通网络规划及其向西巴尔干的延伸进行对接;欢迎和赞赏匈塞铁路建设,稳步构建中欧陆海快线,促进区域互联互通合作;组建16+1交通基础设施合作联合会;加强在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电信、油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合作;

  鼓励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遵循透明、负责的原则发展核能项目合作;鼓励和支持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加强产业园区和自由经济区合作,深化产业链合作;

  探讨充分发挥100亿美元专项贷款的作用、设立30亿美元投资基金和人民币中东欧合作基金的可能性;研究探讨设立中国—中东欧国家金融公司的可能性等。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版权所有:中国船东协会  技术支持: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ICP备案号:京ICP备06056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