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1、2、3月份定期编队护航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2-12-25 08:50:06

中船协字 [2012]  115  

 

各相关航运公司:

2013123月份,我海军舰艇继续为我国船舶执行定期编队护航,我国船舶可按照定期编队护航时间表,提前调整航向航速加入护航编队。

2013年第一季度我海军护航编队的护航计划已确定,集合点起航时间由原北京时间1500时(东三区时间1000)调整为北京时间2100时(东三区时间1600),请及时通知各航运企业及船舶周知。具体护航计划通知如下:

1月份:13日、9日、15日、21日、27日北京时间2100(东三区时1600)与被护船舶在A点会合,启航赴B点。6日、12日、18日、24日、30日北京时间2100(东三区时1600)与被护船舶在B点会合,启航赴A点。

2月份:22日、8日、14日、20日、26日北京时间2100(东三区时1600)与被护船舶在A点会合,启航赴B点。5日、11日、17日、23日北京时间2100(东三区时1600)与被护船舶在B点会合,启航赴A点。

3月份:31日、7日、13日、19日、25日、31日北京时间2100(东三区时1600)与被护船舶在B点会合,启航赴A点。4日、10日、16日、22日、28日北京时间2100(东三区时1600)与被护船舶在A点会合,启航赴B点。

二、其他事项

(一)起航点:

A点:从2012年自101日起,A汇合点调整为14°50.0N/53°50.0E

B点:从201131日起B汇合点11°52.0N/044°12.0E

(二)海军第十三批护航舰艇编队联系方式

海事C

F站语音

F站传真

570

441219294

773121514

783122582

568

441219867

773121569

783120739

885

441298912

763680860

763680858

预计3月下旬将更换第十四批护航舰队,请各公司及时关注新的舰队联系方式。

(三)船舶西行通过东经57度线(A报告线)、南行通过北纬15度线(B报告线)驶入亚丁湾和索马里水域的船舶,如请求海军军舰护航,应由其公司分别于船舶预计抵达报告线前的75321天,填写《船舶申请护航报告单》,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我会。

(四)各航运公司经确报确认船舶参加护航编队后,不得擅自改变参加护航计划,严格杜绝加入编队的船舶脱离编队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擅自脱离护航编队或改变护航计划,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将给予通报批评。

鉴 于目前护航舰队编队护航船舶量大,任务繁重,原则上不提供特殊(单独)护航,请各航运公司要求所属船舶尽量参加护航编队,并严格遵守护航行动的有关纪律, 加强对加入护航编队船舶的管理,以大局为重、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已经申请加入编队的船舶,因故不能参加编队,应提前通过我会提出申请,在得到批准后行 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版权所有:中国船东协会  技术支持: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ICP备案号:京ICP备06056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