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审议通过《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

2016-03-28 09:47:05
 

  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长江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定位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建立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列出负面清单,设定禁止开发的岸线、河段、区域、产业,强化日常监测和问责。要抓紧研究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覆盖到长江流域。要有明确的激励机制,激发沿江各省市保护生态环境的内在动力。要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在改革创新和发展新动能上做“加法”,在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上做“减法”,走出一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道路。

  会议强调,要在保护生态的条件下推进发展,增强发展的统筹度和整体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提高要素配置效率。要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促进产业分工协作和有序转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把长江经济带建成环境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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