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船东论坛第21届年会召开
亚洲船东论坛(ASF)第21届年会于2012年5月21 – 23日在澳大利亚的PORT DOUGLAS召开,来自中国、韩国、日本、印度、澳大利亚、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的船东协会以及东盟船东协会联合会的一百多名代表出席了本届年会。波罗的海和国际海事公会(BIMCO)、国际航运商会(ICS)、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INTERTANKO)、国际独立干散货船东协会(INTERCARGO)、亚洲船级社(ACS)、中日韩欧美造船委员会(CESS)及亚洲反海盗区域合作组织(ReCAAP)等航运组织也派代表出席了本届年会。
中国船东协会张守国常务副会长以及来自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船东协会秘书处的代表组成中国船东协会代表团参加(中方代表团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1)。会议主要由第11次主席会议、亚洲船东论坛下设五个分委员会会议及全体会员大会三部分组成。现将代表团出席会议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 第11次主席会议
中国船东协会张守国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和协会李存银副秘书长出席了本次主席会议。会议分别研究和讨论通过了以下主要事项:
1.通过了 ASF秘书处2011年的费用开支和2012年的预算报告。
2.ASF申请在IMO的NGO咨询地位的进展情况。ASF于今年3月27日正式向IMO递交了申请,IMO 秘书处答复ASF将在6月份举行的IMO理事会上讨论该申请。鉴于该申请不符合IMO一贯执行的“一个中国”原则,中国船东协会表示不再支持ASF继续申请在IMO的NGO 咨询地位。
3.去年5月第9次主席会议上,决定由东盟船东协会联合会和新加坡船东协会成立工作组研究反海盗措施。今年2月,该工作组出台了ASF反海盗措施方案草案,准备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给联合国索马里海岸海盗联系组中的第1工作小组,该小组将于今年6月在伦敦举行会议并讨论ASF的反海盗措施建议。
由于前不久欧盟的武装力量对索马里海岸上的海盗设施实施了打击,并且进一步的军事打击还可能再次实施,这有可能改变索马里海盗形势,ASF 将密切注视欧盟的行动,届时将根据海盗活动的情况决定是否提交该反海盗措施。
4.ASF秘书长原田裕一的第一个3年任期到2012年年底到期,主席会议注意到他本人希望连任ASF秘书长。但是,会议最终决定给其他成员协会推荐合适秘书长人选的机会,要求各成员协会于6月底前向下届轮值主席印度船东协会的主席HAJARA 先生提供各自的秘书长人选,并于今年10到11月份召开的第12届主席会议上做出决定。
二、亚洲船东论坛5S委员会会议
亚洲船东论坛下设5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航运经济评估委员会、保险委员会、船员委员会、船舶资源回收委员会和航行安全与环境委员会。在论坛大会召开前,各专业委员会分别就各自领域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各委员会的观点向大会报告。中国船东协会的代表和各委员会的正式委员分别参加了5个委员会会议。5S委员会主要讨论的议题如下:
(一) 经济评估委员会(SERC)议题
1.宏观航运经济形势
会议讨论分析了国际干散货、集装箱及油轮运输的航运市场形势。其中:
干散货-受新船引进和经济不景气的影响,预期至少未来几年,干散货航运市场形势持续低迷。
油轮-由于产能过剩、尤其单壳(老旧)船舶拆解缓慢和浮式储油船数量的减少,加之发达国家需求疲软等因素影响,市场在短期内不会恢复。
班轮-受当前供大于求趋势的影响,集装箱业将陷入长期低迷,不排除市场进一步恶化的可能性。
委员会认为:针对当前严峻的航运市场形势,决策者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否则全球经济将二次探底。
张守国参加了这一讨论。原本计划向讨论会提交的《关于携手应对航运市场低迷形势的倡议》,受提交议题较晚和会议议程限制,未能在会上提出全文,但对“淘汰老旧船、严控新造船”和“维护市场秩序,抑制恶性竞争”的提议作了陈述,会议未作讨论。
2.反垄断豁免
赞同新加坡和日本政府关于对远洋承运人协议的反垄断豁免制度维持不变的决定,认为远洋承运人的反垄断豁免对于世界航运业和国际贸易必不可少。
(二) 安全航行与环境保护委员会(SNEC) 议题
1.海盗及武装抢劫
介绍了亚洲(马六甲海峡和中国南海)、亚丁湾、印度洋和世界其他地区海域海盗及武装抢劫的情况,提出对此应采取的打击行动:
1)ASF建议。关于在印度西岸和红海北部沿岸两个浮动基地(使用转换商船)建立联合国反海盗任务力量的事宜,应当提交给下届会议的海盗联系组第一工作小组。
2)私人聘用武装保安人员。自2011年5月IMO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9次会议举行以来,委员会密切关注私人聘用武装保安人员的发展。
3)船旗国指导商船部署武装警卫等
赞同ASF的会员将各国在商船上雇佣武装保安的规则提交给委员会。
2.船舶气体排放
介绍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七次缔约方会议、第62和63届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会议结果,认为IMO制定全球规则对航运十分重要。
3.压载水公约
委员会指出,截至到2012年3月1日,构成世界船队26.44%份额的33个国家已经批准了该公约。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63次会议对拟合处理系统规定的时间线和大船合适的系统和可用性表示关注,并认为需要进一步收集潜在问题的信息。
4.港口国检查
巴黎和东京谅解备忘录港口国管制制度已宣布CICS从2011年9月1日开始至2011年11月30日结束。CIC的目的是验证结构安全和遵守国际载重线公约。
第22次SNEC会议将关注CIC的结果。
(三) 海员委员会(SC)会议议题
1.亚丁湾海盗问题
强调应关注海盗问题对海员及其家人的心理健康所造成的伤害,并尽可能采取一切行动来减轻这种伤害。
讨论“IBF关于贝宁湾和尼日利亚海域海盗高风险区的协议”和“目前提出印度洋高风险区区域界线的建议是不合适的”两个问题。
2.海员招募和培训
鼓励在两国政府、培训机构、该地区的船东以及就业海员之间开展积极的合作。国家和地区政府的激励制度对吸引更多年轻人加入远洋运输事业非常重要。
介绍中国、菲律宾、马来西亚、香港、日本、韩国、中国台北和新加坡的海员招募和培训情况。
3.海员公平待遇
1) ILO 185号公约
鼓励成员国主管当局早日批准此公约。
2)申根签证
海员去申根的问题将取得进展。ISF和ECSA一直致力于与DG家庭建立密切联系,以期在海员多次入境签证及签证在边境发行的问题上形成适当的先例。
3)关于海员在其他国家过境的问题
委员会注意到印度海员获得美国入境签证的困难和其他国家的海员获得美国入境签证需要支付高额的费用。
4.STCW2010
1) 马尼拉修正案生效入境的安排
STCW2010马尼拉修正案于2012年1月生效。修正案规定了分阶段实施期。由于ASF成员协会的努力,地方性法规预期到位,为实施新规定做好准备。
2) 海员休息时间
2010修正案尽可能地协调STCW最低休息时间和国际海事组织海事劳工公约采用的工作时间。其新规定不仅适用于大多数船员,也适用于船长。
委员会鼓励成员确保他们的主管机构充分了解STCW2010和遵守休息时间的必要性,以使STCW2010和2006海事劳工公约能被当地立法机构认可。
委员会指出,某些亚洲国家和地区已经建议通过修订本地法例向船上提供制造测试酒精水平的设备。
目前在亚洲,几乎没有任何国家的政府批准任何进修课程,这到2017年有一个过渡期。一些成员已经开始讨论这一主题,并会督促其主管部门制订有关政策并在适当的时候提供资金。
5.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
1) 介绍了2011年12月12-14日在日内瓦举行的2006海事劳工公约第二次三方会议内容。
目前有25个国家已经批准了2006海事劳工公约。大多数ASF成员国的主管部门已制定修正案,为公约的生效提前做准备。
2) 国际劳工组织最低工资
联合海上委员会的海员工资会议于2011年4月26-27日召开,同意了国际海事组织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意的工资标准于2012年1月1日起生效。下次会议将于2014年的上半年讨论,并于2015年1月1日起适用。
3) 最低安全配员
IMO A.1047(27)决议。2011年11月30日,IMO集体会议采用了A.1047(27)决议。这个最低安全配员原则的决议合并和取代了A890(21)和A955(23)。
委员会第18次中期会议由台湾船东协会主持,于2012年秋季在中国台北举行。
(四) 船舶资源回收委员会(SRC)议题
1.对IMO通过的《香港国际安全和无害环境拆船公约》表示支持,并希望各主要拆船大国早日批准本国加入这一公约。
2.预计上述公约在五年左右时间后生效,因此鼓励各国家和地区船东协会协调当地政府、船级社、造船企业等等,对船舶污染有害物目录清单的制备实施及早做出平稳有效的准备工作。
3.作为拆船大国的孟加拉国的高等法院去年已经下达禁令,暂时全面停止拆船,并将在下一步对拆船企业提出各方面的严格要求和许可制度,因此预计该国的拆船能力将大幅度降低,这将对世界拆船业产生重大影响。
(五) 船舶保险委员会(SILC)会议讨论如下相关议题
1.海事责任限制问题:会议重点讨论1976年责任限制公约修正案及其可能带来的影响。
2.贸易制裁问题:联合国、美国和欧盟对伊朗的制裁对保险和责任领域带来影响,委员会呼吁各国船东协会,高度重视由此带给的船东保赔保险的一些重要变化,确保船东利益。
3.海盗问题:武装护航带来了一些法律上的问题,在一些国家会遇到法律上的障碍,需要各船公司加以关注。
4.保赔保险问题:会议讨论了保赔协会限额的变化及其影响,以及欧盟对国际保赔集团进行的反垄断调查问题。
5.船员公平待遇和船员刑事责任问题:愈演愈烈的船员刑事责任,给船员造成了严重的不公平。
6.中国防油污法律:中国防污染法律及海事局的规定,特别是符合海事局要求资质的清油污公司名单问题, SILC非常关心。
三.第21届亚洲船东论坛年会关注的重点
1.海盗和武装抢劫
索马里海盗对商船的劫持行动已经到达非常猖獗的程度,致使船舶航行安全受到威胁,船员的安全受到威胁。会议对当前全球海盗形势做了介绍,除了索马里海盗外,船东对西非的海盗形势表示极大关注。
另外,ASF和邀请的国际航运组织的代表对ASF的反海盗措施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2.环境保护的议题
亚洲船东论坛对国际海事组织(IMO)在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问题上有关立法方面的最新动态十分关注,在年会自由辩论阶段同到会的国际航运组织代表进行了讨论。
对IMO正在酝酿的市场机制措施会议上进行了讨论。
对IMO推动的压舱水公约,尤其是对IMO通过的压舱水处理系统的应用情况进行了讨论,亚洲船东对压舱水公约的普遍态度是尽量推迟该公约的生效时间。
3.镍矿的易流态给船舶带来的危害也是本次会议的议题。亚洲船东呼吁有关发货商尊重船员的生命,对含水镍矿在装船前进行严格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