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1-12-30 19:32:35

2011年10月25日
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程序,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事故发生,保障人命与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25日。
意见反馈方式:
(一)以电子邮件发送至jtbtfc@moc.gov.cn
(二)书面意见传真至:010—65292661
(三)书面意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条法处(100736)


附件:


1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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