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船舶散装运输液化气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1-12-30 19:32:35

交通运输部体法司          2011年11月02日

为加强液化气体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液化气体运输船舶作业程序,保障液化气体运输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了《船舶散装运输液化气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1日。
意见反馈方式:
(一)以电子邮件发送至jtbtfc@moc.gov.cn
(二)书面意见传真至:010—65292661
(三)书面意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条法处(100736)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散装运输液化气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送审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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