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风险研控:对伊制裁宽限期延长至2015年6月30日

2014-12-02 09:24:54

    对伊制裁宽限期延长至2015年6月30日??据悉,美国签署相关行政命令,宣布延长针对伊制裁的宽限期至2015年6月30日,该宽限期是由伊核六国(P5+1)与伊朗在2014年年初达成的《共同合作计划》设定的。期间允许进口、买卖或运输伊朗原油、石化产品的商业行为以及提供的相关支付及保险。根据2014/829/CFSP号决议,欧盟也宣布延长此宽限期至2015年6月30日。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与欧盟制裁放松政策略有不同。如在宽限期内发生的交易或索赔,美国政府允许在宽限期之后完成交易或支付,而欧盟对此问题并没有给予明确意见。

    ?美国:(1)允许伊朗现有6名客户在现有数量上继续购买伊朗原油;(2)与美国伙伴国和伊朗一道建立“财政渠道”以便伊朗支付人道事务交易和医疗费用,伊朗海外学生大学学费和联合国会费;(3)停止针对伊朗石化产品出口、黄金等贵金属进出口以及汽车行业商品和服务的制裁措施;(4)美国政府将发放许可证,准许伊朗部分航空企业进口零部件和购买安全保障所需要的检修和相关服务。

    ?欧盟:(1)在石油贸易领域,欧盟将不再禁止向伊朗原油运输相关业务提供保险服务,不再禁止进口、购置及运输伊朗石化产品及相关服务;(2)在金融领域,欧盟解除了成员国及其金融机构与伊朗政府、央行和公共部门之间的贵金属交易禁令。?
来源:航运风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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