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船员管理新政今年起实施

2015-02-05 10:12:16
    渔业船员管理新政 今年起实施

  导读:自2015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开始施行。

  自2015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开始施行。《新办法》放宽渔业船员证书申请的年龄限制,从原来的18周岁降低为16周岁,并实行更加严格的船员培训考试办法和严厉的违规惩处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渔业船员素质,保障渔业安全生产,推动渔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新办法》规定,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船东、船长、船员三者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规定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船长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强化渔业船员职业保障,要求渔船经营者应当依法为船员办理保险。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幅度,如对雇佣未持证的船员上船工作的由原来罚款1000元以下提高到5万元以下。鼓励建立渔业船员服务机构,代理申请考试、申领证书、管理船员等服务。加强渔业船员监督管理,各省可借鉴车辆驾驶员管理办法,实行累计记分制度。

  “针对原有渔业职务船员等级划分过细、划分标准不够科学等问题,《新办法》不仅调整了渔业职务船员的等级、职级划分,驾驶、轮机职务船员等级均只分为三等级,使各类岗位层级减少了65%,还降低了部分中小型渔船的职务船员最低配员要求,更适应新形势下渔业生产以及渔业船员管理的要求。同时,农业部启用‘中国渔业船员管理系统’,实行全国联网统一管理。”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还取消了有限航区和无限航区的划分,将驾驶人员的分级标准由吨位调整为船舶长度,与有关国际公约要求接轨,有利于远洋渔业船员进一步国际化。

  近年来,市海洋与渔业局针对渔工文化水平偏低、流动性大、培训时间与经费受限、持证率不足等问题,出台补助政策,创新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培训模式,全力推进船员培训工作。2010年以来,该局累计投入渔业船员培训补助资金235万元,培训发证13154人,其中高等级职务船员3505人,数量居全省首位。

  “目前全市渔业船员持有各类船员证书35872本,《新办法》实施后,我市渔船的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每船将减少1至2本职务船员证书,职务船员需求量估计将下降16%,从理论上讲,全市现有职务船员数量已能满足持证需求。”该负责人说,从长远来看,《新办法》对证书等级进行重新划分,将大面积消除“小证开大船”和晋升高级职务周期过长的现象。而渔业船员持证年龄下限放宽,意味着渔工法定年龄降低,将有效解决渔业发展面临就业人员短缺的瓶颈问题。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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