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航运法律服务:一带一路首席智力官

2015-07-21 10:35:18
香港航运业可以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中成为中国的首席“信息官”和首席“智力官”,以及內地与世界的“超级链接器”和“超级联系人”。尤其是香港航运法律服务可以发挥首席“智力官”的作用,为內地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商贸活动提供有力的法律智力支援。航运法律服务如果能够在“一带一路”中大放异彩,更可相应提升香港航运业从“货运服务型”向“高端服务型”的加速转型。

作为航运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航运法律服务主要包括海商事诉讼和仲裁。由于通过法庭解决争议的方法涉及复杂的诉讼程序和高昂的法律费用,国际海商事争议与纠纷往往会选择通过仲裁加以解决。因此,海商事法律仲裁服务水平就成为衡量一个国际航运中心发展程度的重要标準。
伦敦能够称霸国际航运业的一大优势在于其强大的航运服务业,而其中又以海商事仲裁独领风骚,盖因每年全球超过90%的海商事纠纷都选择伦敦作为仲裁地。强大的航运法律服务又反过来促进了伦敦在船舶投融资、海上保险和船舶经纪等的发展,保障其全球国际航运中心地位无可撼动。作为香港的强力竞争对手,新加坡更是对推广其航运法律服务不遗余力:在2011年制定了“新加坡格式”的船舶买卖合同并在仲裁条款中将新加坡定为仲裁地;以及在2014年的纽约土产交易所(NYPE)期租合同中成功将新加坡列为继伦敦和纽约之后第三个被认可的国际海事仲裁地点。由此可见,无论是老牌航运中心的伦敦还是后起之秀的新加坡,都把航运法律服务特別是海商事仲裁作为其航运服务业的重要部分大力发展。

发挥本港海商事仲裁服务优势

香港是中国境內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域。自回归以来,香港继续秉承法治传统,司法系统也依旧保持其中立、专业和高效的特点。香港拥有将近9,000名本地执业律师和超过1,500名外地执业律师,其中很多律师具有处理海商事争议的丰富经验和高端专业水平。国际知名的航运律师行几乎在香港都设有分行。因此,香港因其健全和成熟的商业法律环境而成就了在亚太地区的海商事仲裁中心地位。对于参与国际商贸和海上货物运输的內地企业来说,选择到香港仲裁有如下几点优势:首先,香港毗邻內地,糅合了中西方文化精髓,对于世界各地不同的传统和价值观的了解与认同具有天然优势。在香港长期生活和工作的航运和贸易法律专业人士对中国商业、政策和法律环境有更加深入的了解。这些专业人士大多通晓两文三语,能够与內地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企业进行沟通和交流。这都是香港处理涉及中国的国际海商事和贸易纠纷的独特优势。

其次,香港得益于保留普通法制度并且大量沿袭英国判例法,而英国法则是全球航运业和国际货物买卖中最被广泛接受和适用的法律。因为长期从事贸易和海事仲裁实践,香港还拥有一批在这些领域具有专长的仲裁员。这都使得香港在处理这些领域的争议和纠纷时更加专业和高效。

再者,香港拥有世界一流的仲裁立法框架,并有可供国际顶级仲裁机构的优质服务。2011年6月1日生效的香港《仲裁条例》是亚洲首部基于2006年修订版《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的仲裁法律,巩固了香港作为便利仲裁法域的地位。作为亚太地区历史最悠久的仲裁机构之一,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基于其示范仲裁条款和仲裁庭秘书服务,可以为仲裁当事方提供最优质的仲裁服务。

最后,作为执行跨国商事仲裁裁决基础的《纽约公约》适用于香港,从而使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决可以在全球将近150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有效地承认与执行。与此同时,香港还特別与內地和澳门签订了有关互相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使得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决可以在內地和澳门得到有效承认与执行。

上述这些优势都令香港航运法律服务可以为內地企业在面对繁复的国际商务规则和航运法律环境时保驾护航。随內地企业在国际贸易和海上货物运输活动中“话事权”的逐步增强,香港航运法律服务业理应充分利用“一带一路”机遇,积极地“走进去”,到內地推广并吸引更多的內地企业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从而能够让香港为他们在复杂变幻的国际商海中提供法律智力支援。同时,香港航运法律业也应该积极地“走进去”,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宣传自身在航运和贸易法律服务业的优势,吸引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航运和贸易企业选择以香港作为争议纠纷解决的地点,从而提升香港作为航运仲裁中心在亚洲区域內的影响力。


本文转载自作者为香港礼德齐伯礼律师行律师,十大杰出香港新青年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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