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部门将对辖区通航水域实施分级监管

2015-08-21 15:18:56
记者从长江海事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该局将根据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大小,从高到低依次将通航水域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实施分级监管。

  据长江海事局局长王茹军介绍,该局辖区有2100公里长江干线、1000公里支流汊河和众多水库湖泊,港区和停泊区多,渡口渡船多,桥区坝区多,油区和危险品作业点多,且受枯洪水期影响,水位变化较大,通航环境十分复杂。

  为进一步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分级监管模式,该局将结合《通航水域分级参考标准》,从通航环境(航宽、水深、弯曲度;水文流速、流态;气象;地灾等)、通航秩序(交通流量、流向、密度;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秩序;违法行为频度等)、安全状况(事故规律情况)、应急资源(应急资源种类、数量及分布等情况)等方面,将辖区通航水域(含长江干线、支汊及水库、湖泊等协议水域)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实施分级监管,并按季度对通航水域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遇通航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进行实时调整。

  一级水域指通航环境、通航秩序复杂,存在水上交通安全较高风险,极易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舶需特别谨慎驾驶,安全监管力量及应急救助资源需加强配置,并需采取特别管控措施的水域。海事部门将禁止采砂,严禁设置可采区;对“三不一违”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情节严重的,对违法船舶一律纳入黑名单,对船公司一律进行约谈等。

  二级水域指通航环境、通航秩序较复杂,存在一般或较高水上交通安全风险,较易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舶需谨慎驾驶,安全监管力量及应急救助资源需优化配置,并需实施严格管理措施的水域。海事部门将配合水行政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三不一违”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情节严重的,对违法船舶一律纳入黑名单等。

  三级水域指上述水域之外的其他通航水域。海事部门将合理安排安全监管力量和应急资源配置;按照《电子巡航管理规定》和《巡航工作规范》要求开展现场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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