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启动港口法修订制度研究工作

2015-11-27 12:01:27
 

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交通运输部今年启动了港口法修订重大法律制度研究工作,将对港口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梳理分析相关管理制度与社会发展、行业发展的适应性,确定修法的总体思路,形成修订草案,为下一步修订工作提供参考。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李令红等31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修改港口法,明确“港口设施”和“港口建设项目”的定义,进一步简化岸线使用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协调与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的关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建议有关部门对港口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开展深入的研究和论证,尽快启动修法工作。

据资料,今年9月份,交通运输部调研组曾就《港口法》修订进行重大法律制度研究调研,此次调研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深入了解《港口法》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其与经济社会和交通运输发展的适应性,评估《港口法》修订的必要性与实际需求,梳理《港口法》需要修订的相关重要法律制度。受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委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承担了《港口法》修订重大法律制度研究工作。这项研究也是交通运输部事项重大战略政策储备项目之一。

另据资料,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曾“打包”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7部法律,对有关行政审批的规定作出“瘦身”或者“下放”的修改,释放“简政放权”的改革红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修改中,“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的审批”由“2家批”瘦身为“1家批”,申请人只需找“港口行政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不再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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