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航运减排 VS 欧盟单边行动

2015-12-04 10:01:56
 

据悉,此次巴黎COP21的议题之一就是讨论修改《京都协定书》并检查有关国家承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执行情况。《京都协定书》规定航运和航空将分别由国际海事组织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管理,而由于发达国家无法完成每年向发展中国家和岛国援助1000亿美元的原定舒缓计划,因此,在本次大会上航运业和航空业将备受关注。
 
由于欧盟等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附则I中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他们不断向IMO施加压力,认为IMO在控制空气污染方面的努力未能与海运业的增长和技术的发展相适应,IMO的立法过程、运作机制太复杂,受到方便旗等航运利益方的控制。这些不利因素导致IMO给人以不作为的印象,欧盟甚至以采取单边立法行动相威胁。在推进其宏伟的温室气体减排计划中尤为迫切和焦急。
 
欧盟深谙失势于海洋和航运的危害,只有守住和发挥海洋和航运方面的优势,才能带动整个欧洲经济的复兴。欧盟积极的污染治理行动使其获得先发优势和话语权,并且占据了道德制高点,如此欧盟不仅成为了地球家园的捍卫者,而且正逐渐成为全球发展低碳经济的最大受益者之一。因其强势举动在全球海事界,掀起不小波澜,而欧盟高举环保大旗四处出击,也惹出不少争议,也让国际海事组织一度陷入尴尬和被动。
 
ABS欧洲区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Kirsi Tikka
他指出,一些发达国家为国际航运业制定单边或区域规则,这将使情况变得更糟而。他强烈呼吁,在国际范畴内制定规则,来共同攻克难关,克服挑战,且规则应该是可行的,接地气的,将安全、绿色航行通道延伸至平静的水域。
 
国际航运公会(ICS)强调,根据2014年联合国IMO温室气体研究数据显示,国际航运碳排放已经从2007年占全球总量的2.8%下降到目前的2.2%。
 
ICS 秘书长 Peter Hinchliffe
他指出,碳排放量的降低可以通过燃油效率实现真正的减排,而并不需要像碳补偿(carbon offsets)等这种复杂的虚拟措施。他表示,随着船舶越来越大、更强发动机以及更智能化的高效管理,通过采取一系列技术手段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如使用LNG清洁能源的船舶组成的全球船队,对于2050年实现减排50%的目标是有信心的!
 
IMO是联合国下设的全球航运业唯一的规则制定者,也已经设立一个强制性的目标:自2025年起建造的所有船舶(包括发展中国家)必须比2000年建造的船舶能效高30%,这将适用于全球95%的商船。
 
ICS表示,航运业是一个需要进行全局协调的全球产业,需要在被IMO认可的全球框架范围内解决问题,若采取区域或单边措施试图去控制船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将会冒很大风险。而这不仅会对国际航运市场产生负面影响,而且也使得将全球航运业作为一个整体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收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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