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海事审判工作推进海洋强国战略

2015-12-18 09:50:30
   全国海事审判工作会议12月16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研究基地和国家法官学院青岛海事分院同时成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五个发展” 理念,大力加强海事审判工作,为建设海洋强国、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指出,我国是海洋大国,拥有广泛的海洋战略利益。海事司法是经略海洋、管控海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海事法院成立30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形成了专门化的海事审判体系,建立健全了海事审判制度,依法审理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力维护了我国海洋权益,树立了中国海事司法的良好形象。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设立海事审判机构最多、受理海事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确立了亚太地区海事司法中心的地位。

  周强强调,要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推进实施海洋强国战略。要强化国家主权意识,依法对我国管辖海域内的各类海洋开发利用活动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维护“蓝色国土”安全。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要密切关注现代海洋经济发展,准确把握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司法需求,切实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 积极完善司法应对。要加强审判管理,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提高审判质效,提升海事审判能力和水平。

  要加强调研论证,逐步确立以民商事案件为主,合理涵盖其他领域的海事案件专门管辖制度,促进更好地发挥海事法院专业优势,更有力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周强强调,要树立中国海事司法的良好公信力,努力将我国建设成为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要明确目标定位,遵循海事审判规律,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海事审判体系和工作机制,为海事审判工作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要深入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公正高效审理每一起案件,广泛宣传有影响的案例和重要司法解释,充分展示中国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不断扩大国际影响力。

  周强强调,要积极推动海事审判工作改革,立足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大力加强海事法院班子和队伍建设,探索实行法院与高校、研究机构间的双向交流挂职,积极畅通国际交流渠道,努力培养一支能够站在国际海事司法理论和实践最前沿的高层次海事审判队伍,为海事审判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双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主持会议。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江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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