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货人委会冀航运业守竞争法

2016-01-13 08:40:53
     近期香港定期班轮协会向竞争事务委员会提出集体豁免命令申请,更有船公司扬言,若未获竞委会批出豁免令,恐不挂靠香港港口。香港付货人委员会反对豁免,该会主席林宣武(见图)直斥,船公司威胁不获豁免便离弃香港的讲法是“离谱及恐吓”,质疑全球多数经济体均不予豁免之际,何以香港船公司能例外?

  香港定期班轮协会早前向竞争事务委员会提出集体豁免命令申请,范围包括:船舶共享、船舶操作、技术合作,以及商业讨论、建议、发布价格、收费、服务合同等诸多商务事宜。林宣武接受大公报访问时直言,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给予航运业特权,认为禁止价格垄断、合作和勾结是推出竞争法的主要目的。

  不担心有生意无人做

  对于有船公司威胁,不获豁免便放弃香港作为船隻停泊港口。林宣武透露,有很多厂商感到十分愤慨,他不担心船公司会放弃香港作为船隻停泊港口,相信“有生意唔会无人做”。全球最大班轮公司马士基早前表示,若香港最终未就联合经营协议颁发集体豁免令,将是“重大错误”,而公司亦会放弃香港作为船隻停泊港口。

  至于有指世界各地的政府通常都会给予航运业集体豁免权。林宣武认为,尽管欧盟给予船公司“船舶共用协议”(VSAs)的豁免权,以处理船隻和船位共享的安排,却从未给予涉及商业事务的讨论协议(VDAs)的豁免权;至于美国有关监管部门亦会密切监视市场状况,以防滥用。

  被问及新加坡当局已批准将集体豁免延至2020年12月,林宣武强调,这绝非普遍的做法,目前全球大多数经济体均不会给予集体豁免,当中澳洲当局正重新检讨,其审查小组去年3月已建议废除集体豁免权;新西兰或以色列亦分别在2012年和2010年废除对班轮运输的豁免。他重申,竞委会的首要目标是为香港营造一个有利竞争的商业环境,短期内更会联同其他商会及组织提出反对,促请竞委会拒绝船公司豁免令的申请。

  业界称罚款额影响大

  过去一段时间,关于竞争法生效对航运业的影响一直在争论当中。香港定期班轮协会秘书罗振麟曾表示,逾九成五在港的定期班轮都有参与“船舶公用协议”,面临罚款高达营业额的10%,影响甚大。香港货柜码头商会主席钟惠贤称,目前香港码头有近七成为中转货,若班轮公司转往其他码头作中转,香港集装箱吞吐量势大幅下滑。

  东方海外航线贸易部董事及公司发言人伍绍裘亦曾表态,集装箱运输企业有关合作运输的营商形式,过去几十年在香港及全世界已广为业界接受,此次业界向竞争委员会提出集体豁免申请也只不过是保持这个在香港运输界早已存在的营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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