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亚洲西非贸易协议组织(AWATA)执行综合费率上调事宜
2011-10-10 20:59:01
在2011年7月26日举行的电话会议上,AWATA成员一致建议自2011年9月15日起,综合费率上调将适用如下:
商品:全部商品从:中国大陆到:至AWATA范围内所有目的地生效日期:2011年9月15日收取:150美元/20尺箱理由/根据:为了向他们的客户维持稳定的服务水平,急切需要新的费率以确保承运人财务的稳健性,同时,这些新费率也是正在努力的一部分以应对不断上涨的作业成本。中国之外:适用于AWATA范围内所有起运地和目的地。
上述综合费率上调是自愿的,没有强制约束力,AWATA的任何成员有权采取自由行动。
如有疑问,请与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律师,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110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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