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泛太平洋稳定协议组织(TSA)第47次修改协议的报备

2010-10-30 00:09:06

在原基本协议修订案的基础上,TSA成员一致同意修改协议第8款(投票)下关于协议活动投票的要求

将原协议中的一致投票通过修改为四分之三投票通过。新款规定如下“协议活动(包括协议的修改)应该通过全体有权投票成员的四分之三投票同意。如果协议活动是关于修改协议以及内部管理的事宜,包括协议费用的支配,需要通过全体有权投票成员的一致投票通过”。这个修改的目的是为了使TSA成员在协议下更灵活地采取行动,以适应成员组织的更广泛多样的活动。这个修改将从20111114日起生效。

上述修订由各成员自愿遵守,没有强制约束力,TSA成员有权采取独立行动。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1110-043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版权所有:中国船东协会  技术支持: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ICP备案号:京ICP备06056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