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红海协议组织(IRSA)关于2013年商业计划指南事宜

2012-11-28 09:26:01

IRSA成员一致同意建议,自2013年起将适用以下自愿达成的商业计划:

 

对于所有除日本外起运地西行至IRSA范围内所有目的地货物,适用以下复原费率:

生效日期:     2013115      复原费率:300美元/20尺箱

生效日期:     2013315      复原费率:500美元/20尺箱

生效日期:     2013415      复原费率:300美元/20尺箱

生效日期:     201391   复原费率: 300美元/20尺箱

生效日期:     2013111      复原费率:300美元/20尺箱

生效日期:     2013121      复原费率:300美元/20尺箱

上述复原费率将不包括可能在6月份实行的300美元/20尺箱旺季附加费。

 

 对于所有从日本起运西行至IRSA范围内所有目的地的货物,将适用以下复原费率:

生效日期:     201341    复原费率:500美元/20尺箱

生效日期:     201371    复原费率:250美元/20尺箱

生效日期:     2013101   复原费率:500美元/20尺箱

 

对于所有从IRSA范围内的所有起运地东行至IRSA范围内所有目的地的货物,适用以下复原费率:

生效日期:    201311    复原费率: 50美元/20尺箱

生效日期:    201341    复原费率: 50美元/20尺箱

生效日期:    201371    复原费率: 50美元/20尺箱

生效日期:    2013101   复原费率: 50美元/20尺箱

 

对于从IRSA范围内所有起运地西行至IRSA范围内所有目的地的12个月合同货物,从201311日起,适用500美元/20尺箱的复原费率。

 

对于从IRSA范围内所有起运地东行至IRSA范围内所有目的地的12个月合同货物,从201311日起,适用100美元/20尺箱的复原费率。

 

理由和依据:为了应对不断上涨的整体运营成本。其中,承运人的维修保养成本、处理成本、人工成本、集装箱调配成本和行政管理成本等都在上涨。

 

上述2013年商业计划是自愿的,没有强制约束力,IRSA的任何成员有权采取自由行动。

 

如有疑问,请与北京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律师和/或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12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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