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西非贸易协议组织(AWATA) 关于2013年上半年商业计划事宜

2012-11-28 09:27:27

AWATA成员一致同意建议,自2013年起,将适用以下自愿达成的2013年上半年商业计划:

 

对于从中国大陆西行至AWATA范围内所有目的地的全部商品,适用以下自愿的综合费率上调:

综合费率上调:150美元/TEU       生效日期: 201311

综合费率上调:250美元/TEU       生效日期: 201341

综合费率上调:150美元/TEU       生效日期: 201351

综合费率上调:150美元/TEU       生效日期: 201361

 

理由/根据:为了应对承运人不断上涨的整体运营成本,其中,承运人的维修保养成本、处理成本、劳动力成本、集装箱调配成本和行政管理成本等都已经上涨。

 

中国之外:适用于AWATA范围内马来西亚东部所有亚洲国家来往于AWATA范围内的所有目的地。

 

上述2013年上半年的商业计划是自愿的,没有强制约束力,AWATA的任何成员有权采取自由行动。

 

如有疑问,请与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律师和/或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12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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