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区内讨论协议组织(IADA)关于2013年商业计划指南事宜
IADA成员一致同意建议自2013年起将适用以下自愿达成的商业计划协议:
对于来/往于日本的所有商品,从2013年4月1日起,适用150美元/20尺箱和从2013年10月1日起,适用100美元/20尺箱的复原费率。
对于来/往于韩国的所有商品,适用如下复原费率:
生效日期: 2013年4月1日 复原费率:100美元/20尺箱
生效日期: 2013年6月1日 复原费率: 50美元/20尺箱
生效日期: 2013年9月1日 复原费率: 100美元/20尺箱
生效日期: 2013年11月1日 复原费率: 50美元/20尺箱
对于从除日本和韩国外的IADA范围内的所有起运地到IADA范围内的除日本和韩国外的所有目的地的所有商品,适用如下复原费率:
生效日期: 2013年1月15日 复原费率:50美元/20尺箱
生效日期: 2013年3月1日 复原费率:50美元/20尺箱
生效日期: 2013年4月15日 复原费率:50美元/20尺箱
生效日期: 2013年6月1日 复原费率:50美元/20尺箱
生效日期: 2013年9月15日 复原费率:50美元/20尺箱
生效日期: 2013年11月1日 复原费率:50美元/20尺箱
生效日期: 2013年12月1日 复原费率:50美元/20尺箱
备注:1. 对于上述2013年4月15日起生效的50美元/20尺箱的复原费率,泰国的生效时间是自2013年4月1日起,而不是2013年4月15日。 2. 除了上述C款项下的复原费率外,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将另外多执行一个自2013年7月1日起生效的50美元/20尺箱复原费率。
对于从IADA范围内的所有起运地到IADA范围内的所有目的地的12个月合同,从合同的续签日起,适用250美元/20尺箱的复原费率。
理由和依据:为了应对不断上涨的整体运营成本。其中,承运人的维修保养成本、处理成本、劳动力成本、集装箱调配成本和行政管理成本等都在上涨。
上述2013年商业计划是自愿且无强制约束力的,IADA成员有权采取自由行动。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律师和/或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12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