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西非贸易协议组织(AWATA) 关于2013年5月至9月商业计划事宜

2013-04-12 17:15:38

AWATA成员一致同意建议,自201351日起,将对从中国大陆西行至AWATA范围内所有目的地的全部商品适用以下自愿达成的商业计划:

生效日期: 201351

综合费率上调:由之前的150美元/TEU调整为250美元/TEU

生效日期: 201361

综合费率上调:由之前的150美元/TEU调整为250美元/TEU

生效日期: 201391     综合费率上调:250美元/TEU     

理由/根据:为了应对承运人不断上涨的整体运营成本,其中,承运人的维修保养成本、处理成本、劳动力成本、集装箱调配成本和行政管理成本等都已经上涨。

中国之外:适用于AWATA范围内马来西亚东部所有亚洲国家来往于AWATA范围内的所有目的地。

上述商业计划是自愿的,没有强制约束力,AWATA的任何成员有权采取自由行动。

如有疑问,请与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律师和/或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130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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