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红海协议组织(IRSA)关于执行复原费率事宜
2013-05-27 14:18:43
IRSA成员一致同意,在之前的2013年商业计划基础上,从2013年6月1日起,将对从中国大陆运输至IRSA范围内的所有目的地货物适用300美元/20尺箱的复原费率。该复原费率是为了应对不断上涨的整体运营成本,如承运人的维修保养成本、处理成本、人工成本、集装箱调配成本和行政管理成本,以便更好地向托运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该复原费率也适用于IRSA范围内所有远东起运地,但日本除外。
上述复原费率是自愿的,没有强制约束力,IRSA的任何成员有权采取自由行动。
如有疑问,请与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律师和/或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130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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