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西非贸易协议组织(AWATA)关于执行修订后的综合费率上调事宜

2013-08-29 14:19:36

 

对于从中国大陆运输至AWATA范围内所有目的地的全部商品,最近AWATA成员一致同意将原定于201391日起生效的综合费率上调从原来的250美元/20尺箱降为100美元/20尺箱,具体的生效日期由单个成员自由确定,一些成员仍然坚持原来的从201391日起生效,其他成员将从2013915日起生效。理由/根据:为了向客户维持稳定的服务水平,急切需要新的费率以确保承运人财务的稳健性,同时,这些新费率也是正在努力的一部分以应对不断上涨的作业成本。中国之外:适用于AWATA范围内马来西亚东部所有亚洲国家到AWATA范围内的所有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上述综合费率上调是自愿的,没有强制约束力,AWATA的任何成员有权采取自由行动。

 

如有疑问,请与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律师、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130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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