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太平洋稳定协议组织(TSA)关于综合费率上调指南
在2014年11月18日举行的电子投票中,建议TSA成员,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对于所有自美国运输至中国的蛋白质,在适用最新的低硫燃油附加费的基础上,自愿适用如下最低费率指南,包括燃油附加费和目的港码头操作费:
美太平洋西南向港口 3200美元
美太平洋西北向港口 3400美元
美太平洋东海岸港口 3700美元
还一致建议TSA成员,从2014年12月1日起,对所有自美国运输至中国的西海岸柑橘类货物,在根据费率表适用其他所有附加费(例如燃油附加费、单证费、目的港码头操作费和低硫燃油费)的基础上,自愿适用如下最低费率指南:
2650美元/40尺冷藏箱(不受目的港码头附加费的限制)
还一致建议TSA成员,从2015年1月1日起,对所有自美国内陆点运输至中国的干草,在自愿且无约束力的基础上,适用370美元/20尺箱和465美元/40尺箱的综合费率上调。
同时一致建议TSA成员,从2015年1月1日起,对所有炸薯条和冷冻蔬菜,在自愿且无约束力的基础上,适用300美元/40尺箱的综合费率上调。
承运人需要增加收入以继续提供所有托运人期待的优质服务。承运人要想能够维持当前的服务水平,则费率必须更加具有补偿性。建议上述综合费率上调指南的目的是拟开始将泛太平洋航线的一些费率回归至更加可持续的水平。
本指南由各成员自愿遵守,没有强制约束力,TSA各成员可以随时退出该指南。
以上指南适用于从美国至中国的西行泛太平洋航线。
如有疑问,请与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律师和/或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141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