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运价协议组织(IRA)成员调整泰国集装箱码头操作费事宜

2014-12-24 11:20:19

IRA成员一致建议,自201511日起调整泰国集装箱码头操作费,对于中国大陆与泰国之间运输的所有干货,适用4400泰铢/20尺箱及6800泰铢/40尺箱;对于中国大陆与泰国之间运输的所有冷藏货,则在上述适用于干货的泰国集装箱码头操作费基础上加收30%此次建议的泰国集装箱码头操作费用是为了缩小承运人为码头操作实际支出的费用与目前收回的码头操作费用之间的差距。该费率水平和生效日期也适用于IRA范围内所有启运地和目的地(除泰国外)运输至/从泰国的货物

 

以上泰国集装箱码头操作费的调整纯属自愿,没有强制约束力,IRA的任何成员有权采取自由行动。

 

如有疑问,请与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律师和/或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141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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