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澳大利亚协议组织(AADA)关于执行2016年商业计划事宜
AADA成员一致同意建议,自2016年起,将执行以下自愿达成的商业计划:
A.对于除日本以外的所有起运地
商品: 全部商品
从: 除日本以外的所有AADA范围内的起运地
到: 澳大利亚
拟生效日期: 2016年1月7日 复原费率: 500美元/20尺箱
拟生效日期: 2016年4月1日 复原费率: 300美元/20尺箱
拟生效日期: 2016年7月1日 复原费率: 300美元/20尺箱
拟生效日期: 2016年8月1日 复原费率: 300美元/20尺箱
拟生效日期: 2016年9月1日 复原费率: 300美元/20尺箱
拟生效日期: 2016年10月15日 复原费率: 500美元/20尺箱
B.对于从日本起运
商品: 半年度合同货物
从: 日本
到: 澳大利亚
拟生效日期: 2016年4月1日 复原费率: 300美元/20尺箱
拟生效日期: 2016年10月1日 复原费率: 300美元/20尺箱
商品: 年度合同货物
从: 日本
到: 澳大利亚
拟生效日期: 2016年4月1日 复原费率: 500美元/20尺箱
理由和依据:为了应对不断上涨的整体运营成本。其中,承运人的维修保养成本、处理成本、劳动力成本、集装箱调配成本和行政管理成本等都在上涨。
以上复原费率的执行纯属自愿,没有强制约束力,AADA的任何成员有权采取自由行动。
如有疑问,请与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杨文贵律师和/或何建华律师联系。
公告流水号:201511-079